济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审批手续
时间:2023-05-10 10:30:54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事项名称

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审批

办理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申报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函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无犯罪证明

4、场所地理位置图

5、房屋产权和租赁合同书(经营面积40㎡以上)

6、购销合同,及音像制品的品种和目录(1000个品种以上)

7、消防安全合格证明(200㎡以上)

表格下载济南市市中区文化企业情况登记表.doc

受理单位

区文化局

许可单位

区文化局

办理程序

申请人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单位由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办理地点

小纬二路53-2号

联系电话

全文3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济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审批手续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济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审批手续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