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批捕是依法履行的法定手续。当事人拒绝签字不影响批捕的法律效力。
执行逮捕人员应责令犯罪嫌疑人签名,拒绝签名的,执行逮捕人员应当在逮捕证上进行注明即可。
一、批捕和逮捕哪个重
逮捕和批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
执行的主体不同:
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执行的时机不同:
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
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二者的手段不同:
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批捕是批准逮捕。
二、刑事追捕和批捕有啥区别
批捕与追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法院追捕,一般都是嫌疑犯在压解到法院至开庭完毕这段时间跑了,法院才会出动法警进行追捕。两个东西可以说是不同的概念来的。
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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