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辩护词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定
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指定辩护的特征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法院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强制医疗辩护词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辩护权是指法赋予当事人及其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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