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逾期仍未缴纳税款如何处罚
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然逾期不缴纳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且处应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要怎么办
当公司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征税决定的,如认为收税错误、没有按时退税、少退税等等,都要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执行,该交税的缴税,能拿多少退税的先拿多少退税。
2、在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处理税款问题后,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通过上级税务机关纠正征税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是都对公司(当事人)有利的,也可能维持原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
3、当公司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委托律师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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