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一)如职工的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分属两个不同的单位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入、转出单位公章)
2、《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
3、职工身份证原件。
注:如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另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如职工的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同一单位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
2、职工身份证原件。
注:如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另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办理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