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予以更改。
子女出生后,其姓名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是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