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当中的规定,在有法定情形的时候,其实警方就可以对重大嫌疑犯子或者嫌疑犯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我们说的抓人,至于从确认嫌疑人到抓人之间的时间,法律中对此并未有规定。
一、对于自首的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的罪犯,犯罪后自首的人、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得人,可以免除处罚;
3、有自首表现的罪犯,根据其自首的时间、悔悟时间、态度等来考虑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
4、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期间内有如实供述其他警方还未掌握的本人的罪行的,帮助警方破案的情况,可以以自首定论。
二、传唤是不是定罪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只是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手段,在法院没有判刑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所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立案后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可以逮捕的。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所以传唤不代表定罪。
三、经侦大队立案但不抓人如何
经侦大队立案但不抓人,当事人涉嫌犯罪,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公诉。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一般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在经济侦查期间,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役、逮捕等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在审查报告等材料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侦查或者审判刑事案件的一种诉讼活动,自诉人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起诉、检举、自首、起诉。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何时逮捕。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立案侦查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抓到一个人后,他首先被刑拘,并在30天内被移送逮捕。如果经侦大队立案但没抓到人,有以下解决办法:1、向派出所复议;2、向法院提起诉讼;3、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监督部门报告。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