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和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1。合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存在于法人实体中,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和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被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3、合并多发生在被合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时。合并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组其资产;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相对平和。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与联系
(一)主要表现在:
1、基本动因相似。要么为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
(二)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文7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