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实施逮捕后,家属暂时不可以会见,而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一、侦查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羁押期间允许探视吗
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前,为防止串供,不能会见亲属,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
三、在看守所怎么写委托书
在看守所写委托书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写信给家属,让家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然后由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时,补签委托书。第二种是,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求委托律师,由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或人民法院代为转达犯罪嫌疑人的委托要求。第三种是如果有自己认识的律师,直接给律师写信要求会见并委托。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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