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于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以及赌具、赌资本身,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个人所有工具,有关部门有必要对其进行收缴,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此外,违法者通过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获取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并退还给遭受侵害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