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都有哪些规定
1、刑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在判决前提起的,提出需要等到刑事部分审结宣判后,一并审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1、律师。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5、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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