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退彩礼。在正常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即使离婚请求是女方提出的,但是,在离婚时,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也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女方不退还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女方退还。因此在离婚时,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有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提出离婚需要的条件
女方提出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中,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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