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子女在满18岁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抚养关系便会结束。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但是如果子女无法独立生活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子女在满18岁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抚养关系便会结束。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父 母 对 子 女 抚 养 的 义 务 与 权 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同时,《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在抚养期限方面,《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抚养期限可以约定,但并未对抚养期限的具体期限进行规定。若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若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则适用父母的约定。另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但抚养关系在子女满18岁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便会结束。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父母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在抚养期限方面,父母可以与子女约定,但若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若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则适用父母的约定。尽管如此,现实情况表明,许多父母在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后,仍然会继续提供资助,以帮助他们完成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民法典》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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