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具体有以下几种:1、男方有婚外情或有其他子女的;2、男方有赌博、酗酒、殴打等不良嗜好;3、男方有恶性的传染疾病又或者是有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会影响孩子成长;4、男方长期在外工作,不能在家照看孩子,不能尽抚养义务。
离婚要具备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起诉离婚
1)提供双方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核查交复印件;
2)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等;
3)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等。
5)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等。
6)如果是不动产需要提供查册证明,公租房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及合同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