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残疾人士负有承担子女抚养之责任。
若离婚之后选择不直接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子女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特殊情况下,如残疾父母有经济困难等因素,亦可适度降低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抚养费用的标准。
对于无法一次性给予抚养费用的家庭,按照月或定期进行支付,或者采取按照收益季度或年度进行给付也是可行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