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条件有:
1、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后者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如果掺入的物质有毒害性,但其本身是食品原料,其毒害性由于该食品原料污染或腐败变质引起的,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2.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只有存在足以造成了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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