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针对网上组织赌博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参与人数、抽头渔利数额或赌资数额等,就构成了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处以相应的刑罚,并处罚金。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针对网上组织赌博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1、如果组织3人以上参与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那么就构成了赌博罪。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赌 博 罪 判 断 标 准 是 什 么 ?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和客观方面。赌博罪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而诈骗罪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赌博罪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而诈骗罪则表现为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而诈骗罪则要求参赌对方毫不知情。若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则应构成诈骗罪。
针对网上组织赌博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参与人数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赌资数额达到一定金额,就可能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赌博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和客观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
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全文9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