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不可归责于双方责任和买卖协议未达成,国家政策外,需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
一、订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并没有“订金”的说法,只有定金。所以若约定的是订金,那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支撑依据的。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定金赔偿是什么
首先,定金可约可不约。但是对约定的数额有要求。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其次,定金属于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再次,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后,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全文7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