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税局能追回扣款吗?
时间:2023-08-22 00:40:07 2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处于存续期间,劳动者可以在两年之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通过该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两年的时效从用人单位最后一次少报缴费工资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处于存续期间,劳动者可以在两年之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通过该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两年的时效从用人单位最后一次少报缴费工资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多长时间内举报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在自欠缴之日起3年内举报投诉。

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在两年内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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