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担保钱还清了,需要开解除担保证明吗
时间:2024-07-07 04:41:23 4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帮别人担保钱还清了,需要开解除担保证明吗

倘若您想撤销担保义务的话,具体需要参考您与保证人、借款人以及负责贷款事务的机构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所制定的相关条款与条件。一般而言,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以下几个可能出现的情形:

首先,基于借款协议中已经设定的保证期限届满,此时保障关系会被自动解除;

其次,如果在履行担保责任的过程中,借贷各方以及保证人共同达成了解除了担保责任的共识,那么便可在其生效后顺利地终止担保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二、帮别人担保款没还清,自己可以代款吗

作为贷款人的担保方,自身仍然有资格进行贷款申办。前提是该用户完全符合相关贷款的申请要求,方可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交正式的贷款申请。

然而,能否顺利通过贷款审核则取决于用户的个人信誉状况和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两个关键因素。鉴于已成为他人的贷款保证人,金融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将更加关注用户的偿债能力这一主要因素。

此外,倘若他人未能按期归还所借款项且相关贷款机构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作为保证人的您可能需承担一定比例的到期欠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解除担保事宜须依据借款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进行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如保证期限已经到期并且自动结束,或者当借贷双方以及各保证人能够达成共识并解除其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时,担保关系将随之自动终止。关于此类复杂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详细的法律意见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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