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用树苗如何赔偿
1、桃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3、苹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村里土地被征用如何分钱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则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平均分配应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如果农村土地仍然实行统一管理,没有家庭承包经营,分配对象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或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时,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是有权承包和经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三、征用土地补偿方案是什么
征用土地补偿方案: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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