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亲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母亲不愿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父亲经常有家暴孩子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或达到《刑法》的规定内容的可以处以刑罚,同时可以提出离婚。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