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下水管道在楼下部分责任归谁
时间:2024-03-15 11:26:32 2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楼上下水管道在楼下部分责任归谁

关于楼上下水管道在楼下的部分责任归属,大致可以按照如下原则判断:

若有证据显示,泄漏状况乃因邻居在其居所中不当操作或进行过装修,则邻居当为此负责;

反之,若是因为管道本身质量的问题(尤其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开发商便需履责;

若泄漏是由于公共管道出了故障,例如主用水管及共用管道等,那么可能需由物业公司或涉及的业主们分担;

若检查后发现,泄漏是由楼下的邻居装修过程中的疏忽引起,那么将由其自负责任。

另外,若物业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酿成事故,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了明确责任归属以及适宜的赔偿建议,合适时可考虑采用协商或者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二、楼上下水管道漏水什么负责

1、楼上的下水道如果属于楼上住户,就应该由楼上住户来负责维修。原因也很简单,也就是说谁用的就是谁负责,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跟邻居沟通,对于你家也造成的损失,比如将家里的家具、家电弄坏了,我们可以先拍照,保留证据,万一以后邻居不负责任,也可以通过这种鉴定的方法,让邻居进行赔偿。实在不行,只能够诉至法律。

2、诉之法律之前,也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处理,如果物业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当地的社区居委会。毕竟是邻里之间的关系,所以先以和平解决为主。

3、但是如果下水道属于公共区域,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关系到整个小区业主的使用情况,所以物业公司应该负责。如果下水道漏水不是人为因素,并且还在质保期内,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对自家造成的损失也应该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n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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