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是否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充证据,证据一般在举证期间提交。第二次开庭时,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但高等法院应当说明理由。如果理由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为自己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审判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这件事的真相。当事人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绝说明理由或者理由站不住脚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接受证据,也可以接受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证据是什么
(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和图片表达人们对某一事物的想法,其内容能够证明部分或全部待证明事实的证据。需要证明的任何部分或全部事实都是由物品的形状、特征和质量来证明的,这被称为物证。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像带和录音带反映的图像和声音,或计算机存储的数据来证明待证明事实的资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知道案件的有关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传唤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的,称为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一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便进行科学分析,提出结论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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