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一、酒驾撞死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驶撞死人的,一般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酒后驾驶情节达到法律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酒后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但是这里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即酒醉驾驶撞死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两个罪名,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该两罪只能择一重罪判决,因交通肇事罪量刑比较中,就以交通肇事罪判决。
二、越野车坠河系刑案,责任如何划分
2020年6月28日发生在都江堰市xx镇的一起车辆坠河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系一起刑事案件。经查,何某某等人与易某某等人因口角引发打斗,后双方驾车追逐至都江堰市xx镇绕苑路与羊子路交叉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等人乘坐的越野车坠河,车内两名男子自救上岸后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对何某某等车内另外三名男子的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现该车已被打捞出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这起刑事案件涉及的因素比较多,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针对此事,律师税浴洋表示,造成越野车最终坠入河中的原因,是划分责任的核心。
比如驾驶员是否存在醉驾、酒驾等行为,或者是双方在此前发生争吵和打架后,是否存在故意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超速驾驶等行为,或者是在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碰撞。税浴洋认为,若存在以上的情况,则驾驶员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若是双方在争吵后,驾驶员处于正常驾驶状态,不慎坠入河中,则驾驶员应该为自己和同乘人员的安全负责。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要满足对不特定多数人群造成危害。此外,事发地是属于车流量较大的城市道路还是人烟稀少的道路同样也会影响是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定。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三、交通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几个常见罪名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最常见的涉及机动车犯罪案件。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为过失犯罪,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转化为危险驾驶罪。
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驾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本罪在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故意,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过失致人伤亡,实践中被认定为本罪的,在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和故意均可构成本罪,但实践中被认定为本罪的,在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4、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亡、重伤的。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亡、重伤的,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也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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