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合理避让原则是指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判定当事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认定原则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若是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责任;
2、造成他人损害,按照损害程度定责;
3、主观上过失造成事故的,由过失方承担事故责任,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方的故意所致,则不应按照交通事故定责;
4、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按因果关系定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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