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钉子户强拆法律规定
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行政机构有权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全国性的民事审判机构——人民法院提出合法的申请和请求,正式授权进行强制执行操作(即釆用司法强拆),从而有效地实现对违章建筑的清理。
当法院接到行政机构提交的上述申请后,需要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申请中涉及到的强制执行行为实施主体的合法性、程序层面的合法性、证明力度的全面性以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进行细致入微的评估和核对后,方能作出是否批准强制执行的最终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二、钉子户想拆迁了该怎么办?
拆迁是由政府、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多方面决定的,光靠申请是不行的,当时可以将你的合理诉求向政府提出说明。还可以得到相关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
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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