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抵押房产遗嘱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设立遗嘱处理抵押的房屋,如果订立遗嘱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部分无效怎么办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然后,即在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对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订立遗嘱,但订立遗嘱后,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遗嘱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一般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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