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解决。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债务人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并签字,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债务人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承担担保责任的;
6、如果债务已经还清,主债务消灭,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从合同的担保关系也自然消灭,也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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