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如果你爸妈的房子有几个孩子,那就能按照他们该得的那份财产来继承啦。要是哪个孩子平时过得很苦,身体还特别不好干不了活的话,那么在分财产的时候应该给他多留点。另一方面,如果某些孩子已经尽力帮爸妈做事了,或者跟爸妈住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分财产的时候就应该偏袒他们一些,让他们多拿一点。至于那些明明有能力有条件养父母却不愿意做的人,咱们就直接把他那份全部分出去好了,甚至连一点点都不给。当然,如果所有的孩子都同意,那就没必要按平均份额去分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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