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清算,实现债权人的利益。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它明确规定: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发生贬值、灭失、毁损、灭失的,股东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造成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损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恶意处分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登记的,不能进行清算,股东应当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因此,需要明确的是,公司被撤销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清算。因清算不及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清算责任,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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