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12﹞33号)的要求。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工作将于2015年10月31日结束,为做好黄标车主、汽车报废企业及奖励申报审批单位的衔接,顺利完成黄标车补贴工作,现我办对即将结束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期间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时间以车主交售车辆到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时间为准,黄标车主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车辆交售到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方可申领补贴。黄标车提前转出本市的,黄标车主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到各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请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于2015年11月2日前将2015年10月31日前交售的黄标车车辆清单(车牌号码、车架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各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送达相关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合服务(审批)窗口。
车主自行递送资料的,请黄标车主于11月5日前将资料送达相关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合服务(审批)窗口(跨区转移车辆以资料第一次送达窗口时间为准)。
3、请市商务局督促企业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申报收尾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回收的黄标车清单及黄标车申报奖励表格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相关单位。
4、请市公安局指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认真完成黄标车核档及注销工作。
5、请各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收车清单及奖励申报表格的接收工作,并将各企业报送的收车清单(含“是/否跨区”字段)与各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享,同时,请各区严格按照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奖励审批流程,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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