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涉及的彩礼问题应退还还是不退
离婚涉及的彩礼问题应退还还是不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退还彩礼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三、男方要退还彩礼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男方要退还彩礼需要的证据材料如下:
1.转账记录。最好在转账时备注“彩礼”,直接明确转账的款项的性质。
2.聊天记录。如果转账彩礼时没有备注,或者是通过红包、现金的方式支付的彩礼,则需要提供双方在结婚前后,就彩礼的问题进行沟通的聊天记录,证明给付彩礼的时间、金额等。
3.双方备婚的证据,如拍摄婚纱照、订酒席等等。这部分证据主要证明双方已经在准备结婚事宜,以结婚的目的而给付了彩礼。
4.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可以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5.因给付高额彩礼导致生活限于困难的证据,比如提供村委会证明、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债务证明等,从而证实由于给付彩礼,生活水准已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甚至全家债台高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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