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无因管理的认定
时间:2023-09-02 16:20:45 3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无因管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是指在缺乏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无因管理是指在缺乏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因此,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责 任 承 担 : 无 因 管 理 拾 得 人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人,为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拾得人的责任与义务是该行为的重要方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6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受到的损害,并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自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请求行为发生之日期间的必要费用。同时,无因管理人还有义务将管理事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受益人。

无因管理拾得人的责任与义务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无因管理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在缺乏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6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受到的损害,并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自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请求行为发生之日期间的必要费用。同时,无因管理人还有义务将管理事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受益人。无因管理拾得人的责任与义务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无因管理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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