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又是一起酒后驾车造成的人间悲剧,妻子在事故中不幸身亡,而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她的丈夫。虽然失去了妻子,已是痛不欲生,但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日前,这位不幸的男子姜某被江苏宜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姜某和妻子史某结婚多年,俩人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在读小学。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因姜某的酒后驾车,彻底改变了……2010年2月18日,大家都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中,姜某一家到岳父母家拜年,中午吃饭喝了4杯米酒。饭后,姜某用连襟的摩托车载着妻儿到寄娘家去拜年。行驶途中,姜某看到放在前踏脚板上的香烟快要滑落于地,于是一手去拿香烟,一手抓刹车停车,结果香烟没拿到,车子却因急刹车侧翻,一家三口全部从车子上摔了下来。事故发生后,3人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妻子史某因-脑损伤抢救无效于3月9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姜某与其岳父母在当地村委会的主持下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姜某一次性补偿岳父母人民币16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驶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姜某能对岳父母作出经济补偿,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均可予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姜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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