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居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为三年,时间起算标准是从权利人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并确定担责方之日算起。
然而对于权益受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情形,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保护;
如存在特殊个案情势,权利人可以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