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可以约定的吗
可以的。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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