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死亡的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如果股东死亡,那么该股东的股份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同时到工商管理机构进行股东变更登记,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是章程中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
二、继承公司股权要注意的问题
1、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欲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股东权继分,要求确认继承人的股东身份及股份,无需先起诉继承权纠纷,在股东权纠纷案中,明确继承人的股权继承及分割;获得判决后,可直接以判决进行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2、既然以股东权纠为案由,则可以列公司为被告。
3、对公司红利的纷分配,需由公司股东会决议,或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红利分配条件;
4、在没有书面协议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来源与股东身份是两个法律关系。股东的出资来源不影响股东身份的确定。
5、对死亡股东股份的继承问题,依:
(1)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该章程规定;
(2)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规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对股份继承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性规定;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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