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的结果不同。一个是死亡,一个是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盆部、会阴、肢体及皮肤10个部位损伤,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一级伤残,可以说这是仅次于死亡的损害结果,而在作出的赔偿上面自然也是比较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等级。各有不同的标准。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头面部损伤致、胸部损伤致、腹部损伤致等不同伤残程度评判标准不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有十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自己相对应的伤残的情况,伤残等级的评定主要就是看车祸引起的病状是出于哪一个伤残等级之中。一级伤残的属于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二级伤残的属于头面部损伤致、三级伤残的属于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其他的等级如法规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认定
交通事故新伤残评定标准是:
一、一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二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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