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后还没生效能不能保全
您有权提起保全之诉。
在此种情形下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在判决书尚未正式生效(仅具有预决效力),或者正值上诉期间还未生效之时;
其次则是在判决书已经确定并生效后,但尚未到达判决所规定的实际履行期限的这段期间之内,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形,作为原告者,均可向相关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的申请。
凡涉及当事人某方的行为或其它异常状况,导致判决难以实施或者给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的案件,依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以裁定方式决定是否对其财产实行保全,或者责令其做出相应的行为,甚至是禁止其继续作出某些行为。
即便在当事人未主动提起申请的情况下,法院在必要时刻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采取资产保全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判决书下来多久才能强制执行
决书下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如下:
1、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自双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后15天的上诉期满后,即可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
2、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从收到一审判决开始最快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
6、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七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决书下来后还没生效能不能保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n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n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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