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掉了补办了,原来那张可以用吗
身份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证件之一,但是有很多朋友会遇到身份证丢失或者过期等问题。在这种状况下,难免让人有些担心是否还有其他影响。事实上,现代公安科技已经能够识别出新老身份证的区别,即便是使用几年前的身份证也难以蒙混过关。一般来说,身份证在丧失后并没有特意要求进行挂失程序,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然而,对于居民身份证挂失,公安机关目前尚无硬性的规定及要求,这完全取决于居民个人的意愿与选择。在身份证遗失之后,您应当尽快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重置申请。如有特殊情况,您亦可考虑在当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手续,以便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良分子利用这些遗失身份信息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性,从而避免给社会带来危害,同时,也减轻了自身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身份证掉了应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之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公民若不慎遗失了居民身份证,应及时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丢失及申请补领。
在此过程中,补办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详细说明情况,并且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后,才能开始正式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在办理具体流程时,还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以及进行身份证指纹采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以便其能够精确核实身份证各项登记内容。
此外,您还需按照规定缴纳所需的证件工本费用。
在补办进程之中,原有的身份证将会自动失去效力。
这也就意味着,身份证补办的整个过程实际上也可以被视为挂失过程。
通常而言,新的身份证会在30至45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毕。
待补办工作顺利结束后,补办者便可亲自到派出所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身份证掉了补办了,原来那张可以用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