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纠纷被告应该怎么样应诉
时间:2023-03-14 16:01:18 4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一旦被起诉,被告人要做好足够的准备应对,如果有相应的抗辩理由,也最好请专业的律师把关,维护自身的最大权益。2、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而免除此债务;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应偿还债务。3、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一、借条过期5年是否还受法律保护

借据是否过期,应当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计算。

1、在五年内,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从未表示要归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债务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在诉讼中,被告以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辩护,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

2、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因此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主张债权之日起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只要债权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据,债权人的债权仍有胜诉的权利;

3、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者主张债权,但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自愿履行债务,债务就可以得到保护。在此,律师建议,债务人应积极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诉讼,并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诉讼。

二、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借据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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