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9岁可以收养15岁的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能被送养的限制;不受“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才能送养的限制;也不受“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就是说可以超过14周岁,但不能是18周岁,因为18周岁的人已是成年人了。
二、有子女者可以再收养孤儿吗
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则是: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第1100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可以收养子女的数量: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三、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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