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
2、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4、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撞车对方全责,对方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先由其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申请调解。
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赔偿
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当事人依照事故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再根据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报险。赔偿主要包括医疗、住院、伙食、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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