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享有其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的共同关系。按份共有的特点是:
1、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权利。各共有人的份额称为应有份,其金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产生共有关系时,法律要求共有人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每个共有人的部分不明确,则推定为平等。
2、各共有人享有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换句话说,每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的份额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3、虽然每个共有人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其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非单独所有,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局限于共有财产的某一特定部分,或者在某一特定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全部。
民法典的按份共有的推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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