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辽宁省保监局获悉,随着省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下发,我省首次将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并对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要求,各市政府将通过实行差别浮动费率等手段,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产品,及其他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的保险产品,以调动投保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各地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将引导有关单位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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