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诉讼请求
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自诉人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如下:
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
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三、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是哪些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7.有权辨认物证、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8.有权阅读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补充、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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