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丢失怎么办?
交警大队哪里应该有应该有原件,去复印一份,盖个公章即可。
若交通那里没有原件,可聘请律师向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取,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1.首先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查询对方的车辆投保信息。
2.到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会开庭审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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