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家庭缴纳30元。
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缴纳10元。
二、报销标准
学生儿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为15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为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为3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为4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自第2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
学生儿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学生儿童按学年度结算。
三、如何办理
所需材料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办理流程
1、新参保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应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持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学生儿童
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3、新生儿
新生儿可在出生28天后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自缴费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