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之后还会进行判刑,但是会比没有和解前判决的轻一些。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和解,需要考虑赔偿和重判哪个更重要,加害人方应该争取进行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沟通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的协议,司法机关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一般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意味着可以不再追究法律责任。不过,通常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适用,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再追究,法律上仍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最后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如果在公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再判刑。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并不当然可以被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有机会和解的话,还是尽量争取和解,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量刑时会考虑和解的因素,给被告人宽大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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